昨天下午,海淀分局发布通报称:2月19日,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,2月17日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,被带至一宾馆内遭轮奸。海淀分局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5人抓获,目前该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。对于更多细节,对方表示案件正在办理中,暂不方便透露。关于李某是否为李双江之子,海淀警方未予否认。有知情人透露,李某即李双江之子李天一,2012年被解除劳动教养后,其父为其改名为李冠丰。李天一出生于1996年4月,父母系知名歌唱家李双江和梦鸽。2011年9月6日,时年15岁的李天一,无照驾驶一辆宝马汽车,与同伴在北京海淀西山华府小区门前殴打一对夫妇,并损毁他人机动车辆。此后,李双江亲自与受伤夫妇会面,双方达成和解。尚未成年的李天一,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一年,并于2012年9月解教。今天上午,记者就李双江之子即将承担的责任咨询了律师。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富敏荣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36条的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而“两人以上轮奸”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形,可能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